• 期刊首页
  • 期刊简介
  • 投稿指南
  • 邮箱投稿
  • 在线投稿
  • 联系我们

学报栏目

  • 期刊首页
  • 期刊简介
  • 期刊导读
  • 邮箱投稿
  • 在线投稿

期刊信息

过刊浏览

2015 第12期

2015 第11期

2015 第10期

2015 第09期

2015 第08期

2015 第07期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过刊浏览 > 2012 > 01 > 信息摘要

论信托财产人格化——信托财产归属问题的解决思路

【出 处】: 信托财产 法人地位 立法框架

【作 者】: 翟宝红

【摘 要】信托财产的地位问题是信托法律关系的核心,我国《信托法》对信托财产所有权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理论界对这一问题也存在争论。如果将信托财产归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安排必然会面临理论上的自相矛盾,并且在实践中也是不可取的。只有赋予信托财产独立的法人地位,才能理清信托内外部法律关系。同时.对于信托财产主体资格的具体定位以及相应的立法框架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论第三方支付的洗钱风险及其法律监管
下一篇:整顿规范后的财政专户管理情况探析

《金融与经济》版权所有   赣ICP备10213657号
地址:南昌市铁街25号人行南昌中支1312  邮政编码:330008